長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提升咨詢項目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10月24日 | 招標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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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2024-10-24
招標人
長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一.招標條件
長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提升咨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長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提升咨詢項目
招標編號:BQZB2024-1022
2.2招標范圍:對長春市政院開展組織優化及人力資源管理提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人機制調整、薪酬體系優化、績效體系優化等服務,具體詳見項目要求
2.3項目地點:長春市
2.4服務期:10周,后續提供5個月跟蹤服務
2.5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
2.6控制價:70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3項目團隊包括1名項目總監(項目負責人)、1名項目經理、不少于2名工作小組成員,總人數不低于3人。擬投入的項目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更換。
3.4 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5近三年內(截止到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
3.6投標人未被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9近三年(2021年至今)內無行賄受賄犯罪記錄;
3.10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11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時間: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6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4.1地點:網上獲取
4.2方式:將以下要求內容以清晰可辨的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保存為PDF格式(命名為單位名稱+綜合管理),以郵件的方式發送到郵箱報名材料:
(1)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
(2)法人授權委托書(含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3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招標文件每標段每套售價400元,售后不退。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本項目不接受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注:報名前郵箱發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