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春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選擇項目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11月22日 | 招標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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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ZWZB-2024-1115
1.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長春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選擇項目;
2.2招標內容: 通過本次招標選擇5家招標代理機構入圍,完成長春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招標采購代理工作(具體工作內容以實際發生為準);
2.3服務周期:合同簽訂后1年;
2.4服務地點:長春市;
2.5服務承諾目標:提供優質服務,按照國家及省政府相關部門實施的政策法規,對甲方委托的招標采購項目進行合理合法、公正公開的招標工作以及后續相關事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 ?
3.2具有工程招標代理資格及政府釆購招標代理資格,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及“中國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登記網頁截圖;
3.3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相關專業(經濟類或工程類)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須為本單位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
3.4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分別完成過至少一項政府采購貨物類、政府采購服務類及工程類招標代理業績;
3.5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須提供成立當年至2023年的財務審計報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在“信用中國”網站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釆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拒絕其參與投標;
3.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將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發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中(郵件主題備注: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 :
(1)營業執照副本、(2)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4)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電子郵件發出后請告知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 檢查資料的完整性,如未電話確認的將視為放棄參與此次招標活動,對投標人資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標人進行補充、修改等(投標人需在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補充、修改等內容,逾期不再受理),檢查通過后方可繳納招標文件款,招標代理機構將“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成功的投標人郵箱,投標人按要求填寫后,將“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清晰可辨的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方可參與本項目,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12月12日13時3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注:報名前郵箱發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鄭鑫? 130-4109-3518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