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打浦橋街道垃圾廂房智能監控服務項目磋商公告
地區:上海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03月12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打浦橋街道垃圾廂房智能監控服務項目磋商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法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響應。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 其他資質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 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權其分支機構在其經營范圍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的書面聲明。法人與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
(4)? 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經營/業務范圍符合本項目要求;
(5)? 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類供應商采購;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供應商應提供滿足上述資格要求的充分證明。所提供的各類證件、證書、證明、說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響應文件時均應在有效期內,否則不予認可。
二、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 打浦橋街道垃圾廂房智能監控服務項目
2、? 項目編號: SH-SP2024-104
3、? 項目主要要求:
(1)? ?項目名稱: 打浦橋街道垃圾廂房智能監控服務項目
(2)? ?項目類型:服務類
(3)? ?項目概況:
當前政府的各級部門都在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和《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并根據各自需求調整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智能管理就是在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管理鄰域,圍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信息(包括垃圾落地發現、垃圾混投發現、垃圾落地逾時未處置、生活垃圾違規行為處置流程、數據分類統計等)的智能發現和數據匯聚,并對數據進行分類統計和轉發,提供多種服務滿足不同的管理層級對數據的使用需要。讓智能化助力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管理的進一步發展趨勢。
(4)? ?服務周期:1年(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為止)
(5)? ?租賃數量:1批
(6)? ?預算金額:80萬元(超過預算金額/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視為無效標)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第三章? 項目需求”。)
4、? 交付地址:按采購人指定地點。
5、?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本采購項目執行中小企業、福利企業等的政府采購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獲?。?/p>
1、? 報名資料如下:
1)? ?營業執照(三證或五證合一)(需提供清晰掃描件加蓋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內容自擬,注: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被授權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需提供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需提供清晰掃描件)。
2、? 報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24-03-12? 17:00至2024-03-19? 17: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將上述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進行初審(郵件中請寫明公司全稱、項目負責人姓名、手機號碼,以便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聯系),代理機構將郵件回復通知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供應商在上述規定的時間支付報名費后可獲取磋商文件。
供應商必須攜帶上述證件原件及蓋章復印件一套到采購代理機構進行現場復核。(未按照要求報名復核的供應商,則其投標將作為無效標處理)
報名及磋商文件費用為:700元,售后概不退還。
供應商應在電匯匯款附言中注明:項目編號、投標公司名稱。
未在規定時間按以上流程報名和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其報名將被拒絕。
四、磋商響應截止及磋商時間:
1、? 磋商截止(開標)時間: 2024-03-25? 09:30(北京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 磋商談判評審時間:2024-03-25? 10: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