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長春軌道交通4號線車內媒體廣告經營權轉讓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03月14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長春軌道交通4號線車內媒體廣告經營權轉讓招標公告?
吉林省 2024-03-14?
招標人
長春市輕鐵廣告有限公司
招標編號:HTZB2024-532
一、招標條件
長春軌道交通4號線車內媒體廣告經營權轉讓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春市輕鐵廣告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現委托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選定服務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長春軌道交通4號線北起長春站北站,南至天新路站,線路全長20.82公里,共設21座車站:包括長春站北站、北亞泰大街站、偽滿皇宮站、東大橋站、東新路站、吉林大路站、公平路站、海口路站、浦東路站、威海路站、北海路站、職業學院、世榮路站、南環城路站、宜盛街站、天工路站、福祉大路站、天青路站、天普路站、前十里堡站、天新路站。
2.2、招標范圍:長春軌道交通4號線車內粘貼及語音廣告媒體經營權,具體詳見用戶需求書。
2.3、計劃經營期限:5年,(具體時間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須具有公共交通行業或大中型企業廣告經營項目類似業績至少一項;需能夠滿足本次招標的服務企業。
3.2、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連續虧損。提供2021年至2022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約行為的,無拖欠廣告費等不良記錄的,無違法經營引起訴訟的(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勝訴的除外。)
3.5、(1)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采用網上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參與的潛在投標人請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辦理;辦理時請將以下資料(如下),加蓋公章的掃描件放到一個文件里(PDF或word),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并在郵件的備注中標注以下內容:①項目名稱、②項目編號、③聯系人、④聯系電話⑤電子郵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無效;招標代理機構確認收到郵件后,將“投標人獲取文件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潛在投標人郵箱,潛在投標人將填寫完整的“獲取文件登記表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代理機構郵箱,獲取文件成功的標志以收到代理機構招標文件為準。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業績證明材料一份(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4年4月7日9時0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報名前聯系代理人獲取投標報名表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
聯系人:陳? 吉(13581595570)
聯系人:徐夢瑩(1861188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