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軌道交通1號線軌道維保項目(2024.8.1-2026.7.31)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服務
發布時間: | 2024年04月19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長春市軌道交通1號線軌道維保項目(2024.8.1-2026.7.31)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DFA-BFJL-DL-20240279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軌道交通1號線軌道維保項目(2024.8.1-2026.7.31),招標人為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長春市軌道交通1號線軌道維保項目(2024.8.1-2026.7.31)。
2.2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
2.3 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長春軌道交通1號線正線全線(從北環城路站-紅嘴子站,共計15站)及永春車輛段軌道系統設備設施值守、維修、養護服務工作及鋼軌探傷檢測服務工作。具體詳見技術標準與要求。
2.4服務期: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計24個月,具體進場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5服務目標:優質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投標單位(以下簡稱投標方)必須是財務自主、獨立核算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獨立的經營權和決策權,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維修保養能力。
3.2項目經理: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是具有鐵路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類似業績至少一項,且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業績要求:投標方近五年(2019年至今)獨立承擔過我國境內至少一項類似業績(需提供有效的業績證明材料)。
3.4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未出現連續虧損,能夠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企業可提供近年財務審計報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業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5信譽要求:本項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質量不良記錄或投標違規而被政府取消投標資格且仍處在吉林省及長春市投標禁入期內的投標方(須附信譽承諾書)。近三年內(2021年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列入存在行賄犯罪情形。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詳見財庫[2016]125號)。?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報名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證明文件如下: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1份;
(2)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1份(或提供與資質證書副本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電子證書只需要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
(3)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有效的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1份(如提供電子證書只需要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1份(如提供電子證書只需要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
(5)法人授權書原件;
(6)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1份。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出不退。? ? ? ? ? ? ?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5月9日9時0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 ?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依法另行組織招標。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