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12月招標】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供熱期運行維護(三標段)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供應信息
發布時間: | 2024年12月18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12月招標】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供熱期運行維護(三標段)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2024-12-18?
項目概況
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供熱期運行維護(三標段)二次的潛在供應商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ZB(JL)2024-022-3;
1.2?項目名稱: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供熱期運行維護(三標段)二次;
1.3?采購需求: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東泰供熱公司、新發供熱公司、西安供熱公司供熱期運行維護,主要包括:
(1)換熱站及其熱力設備的運行和維護、熱力調節、設備消缺、應急搶修工作。
(2)供熱官網供熱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管網調節、消缺及搶修工作。
(3)公共采暖系統的運行維護、消缺、搶修工作,包括用戶斷管及恢復供熱。
(4)用戶不熱處理及跑冒滴漏工作。
(5)入戶測溫以及服務工作。
1.4服務地點: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東泰供熱公司、新發供熱公司、西安供熱公司;
1.5最高限價:2.91元/每戶/月(項目預計總價約117.6萬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
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2三標段:供應商須是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必須是財務自主、獨立核算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獨立的經營權和決策權,有施工勞務資質或勞務派遣許可證或供熱經營許可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2.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項供熱、供水、燃氣等類似運行維護業績;
2.4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21-2023)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不虧損。【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在2023年之后成立的,無財務報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賬戶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
2.5近半年內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6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
2.7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供應商(詳見財庫[2016]125號);
2.9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內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2.10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獲取采購文件
3.1時間: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2方式:將提供以下資料以清晰可辨的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保存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為公司名稱及所投標段),以郵件的方式發送到代理機構郵箱,在郵件中標注內容為①項目名稱②項目編號③聯系人④聯系電話⑤電子郵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無效。發送后同時撥打代理機構電話與代理機構取得聯系進行確認,填寫獲取磋商文件登記表及文件匯款單發送至代理機構郵箱并與招標代理機構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提供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副本;
(2)施工勞務資質或勞務派遣許可證或供熱經營許可證;
(3)開戶證明或開戶許可證;
(4)法定代表人辦理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派授權代理人辦理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每個投標單位只能授權1人辦理投標相關事宜,整個過程不得隨意更換授權人。
3.4售價:每標段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0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5.開啟
時 ?間:2024年12月30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注:報名前郵箱發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鄭鑫 ?130-4109-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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