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智能管控設備提升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地區(qū):山東 類型:貨物
發(fā)布時間: | 2024年05月07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智能管控設備提升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山東省 2024-05-07?
招標人
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一、項目名稱: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智能管控設備提升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RT招字2024-46號
三、項目分包劃分情況:本項目共兩個分包
包號 分包名稱 供應商資格要求 預算金額 (萬元)
A 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智能管控設備提升采購項目A包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供應商近三年(截止時間為開標日前5個工作日的零點)沒有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沒有被“信用中國” 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受到重大違法記錄處罰的。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受到重大違法記錄處罰但已過限制期的;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55.2
B 利津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智能管控設備提升采購項目B包 51.8
四、獲取磋商文件
1.時間:請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2.方式:供應商購買磋商文件時,必須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加蓋供應商公章的復印件一份(供應商所提交的上述資料,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報名時,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報名時,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
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審核后發(fā)售磋商文件。
售價:每份人民幣300元,謝絕郵購,售后不退。
五、遞交響應文件時間
1.時間:2024年5月21日9時00分前。
六、磋商時間
1.時間:2024年5月21日9時00分。
注:報名前郵件發(fā)送(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lián)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