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陸豐南站、陸豐東站站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地區:廣東 類型:擬在建項目
發布時間: | 2025年03月06日 | 招標編號: |
2025年度陸豐南站、陸豐東站站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廣東省 2025-03-06?
受陸豐市公用事業事務中心的委托,采用比選方式對陸豐南站、陸豐東站站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的供應商進行擇優選定,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陸豐南站、陸豐東站站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2、比選項目編號:GDTYBX20250301
3、比選項目預算金額:¥2691732.00元(超過預算金額的報價無效)
4、服務期:一年
5、需求一覽表
序號 標的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預算(元) 服務期
1 陸豐南站、陸豐東站站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項 1 2691732.00 一年
二、參選人資格要求
1、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資料:
(1)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三證合一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完稅證明、社保繳納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承諾書)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通過“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本公司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三、比選文件的領購
領購方式為現場領購,領購時需提交“二、參選人資格要求”及以下資料,無誤后即可領購:
(1)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須提供報名供應商所在單位近月份繳納社保的證明文件。
注:
1、所有領購的報名資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復印件均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后退回。
2、領購時供應商資料與以上報名條件不符合或無原件或原件不齊全的將不予受理。
3、領購比選文件的單位,均被視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關要求,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均無責任承擔其是否符合合格供應商條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期間(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五、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5年3月18日15時00分。
六、比選時間:2025年3月18日15時00分。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