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華僑和平廣場勘察項目招標公告
地區:福建 類型:招標法規
發布時間: | 2024年12月16日 | 招標編號: |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廈門華僑和平廣場已獲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華夏金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廈門華僑和平廣場勘察項目
2.2?項目編號:LHYD-2024-028
2.3?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廈門市環島路以西、會展南路以南。地上建筑面積約46.35萬平方米,建筑最高約88層。
2.4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招標范圍:本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詳勘)、巖土工程(含基坑支護、邊坡及擋墻)和施工降水的設計、基坑(邊坡)監測、主體建筑物沉降觀測等相關工作。
2.6?工作內容: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建設場地范圍內的地質鉆孔、取樣、試驗、資料收集整理、提交詳細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最終取得《勘察成果審查報告》。
巖土工程(含基坑支護及擋墻)和施工降水的設計:包括但不限于依據招標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并結合現場踏勘的實際情況,編制基坑支護、邊坡、擋墻和施工降水設計方案(包括基坑支護、邊坡、擋墻和施工降水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圖紙審核及相關設計方案的專家論證等),承擔后續配合服務。
基坑(邊坡)監測、沉降觀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基坑(邊坡)監測和主體建筑沉降觀測服務,并提供監測報告。
2.7服務期限:初勘報告在合同簽訂后20日內完成,初勘報告完成并收到詳勘任務書后30日內完成詳勘報告,收到設計任務書后20日內完成基坑支護設計等,并配合招標人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實際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規范、規程、標準的規定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3.2投標人須具有以下條件:
投標人需具備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具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資質和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
3.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資格證書。
3.4?企業業績:投標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備注:類似項目業績指單個勘察合同額300萬元及以上或單個合同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或基坑支護設計或沉降觀測項目業績。投標人須提供合同,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一成員提供均可。
3.5信譽要求
投標人應提供通過“信用中國”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渠道查詢企業信用記錄的網頁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經查詢有“失信被執行人”、“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其投標將被拒絕。(提供公告發布日期后以上網站的查詢記錄截圖,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本條要求)。
3.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還須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所有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在投標時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注明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承諾一旦中標聯合體各方將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或者作為其它聯合體成員參加本項目投標。
(4)投標過程中除聯合體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外,投標保證金等費用繳納、文件簽字蓋章等內容均由牽頭人簽署、辦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09時00分至11時00分,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購買招標文件須提供的報名資料: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本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要求的資料。以上報名資料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備查。
注: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只作初步審查,不作為最終審查。資格最終審查將在評標時由評委會核查。投標人應保證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4.3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1 月07 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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