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招標公告
地區:吉林 類型:招標法規
發布時間: | 2024年12月18日 | 招標編號: |
2024年度12月關于: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招標公告?
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招標編號:HYZB-2024-112
1、招標條件
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及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軌道交通4號線為長春軌道交通線網的骨干線之一。貫通城區南北。工程線路總長16.33km。共設16座車站、一座車場、7座變電所,全線采用高架與地下的建設方式,其中高架里程13公里,地下里程3.3公里。3.3公里地下線路和車站與地鐵制式相同,采用島式站臺,共設三個地下車站。地下地質狀況復雜,穿越京哈、長吉鐵路的咽喉區,穿越亞泰大街城市主干路。
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一標段 東大橋站至威海路站)范圍為高架里程部分東大橋站、東新路站、吉林大路站、公平路站、海口路站、浦東路站、威海路站7個車站及區間(不包含威海路至北海路區間)。
2.2招標范圍: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具體詳見用戶需求書。
2.3項目地點:吉林省長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4計劃工期: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體進場時間以招標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單位(以下簡稱投標方)必須是財務自主、獨立核算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獨立的經營權和決策權,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已公告通過延續的建筑業、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均可以正常參加招投標活動。企業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關于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名單公告的截圖,即視為該企業資質延續有效,可正常參與投標。2.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號)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廳核發建筑業企業三級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資質,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資質許可機關不再受理資質換證申請,相應證書逾期自動作廢。3.其他省(市)核發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屆滿有效期延續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準予延期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2項目經理: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亮化工程相關類似業績至少1項,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業績要求:投標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獨立承擔過我國境內1個及以上亮化工程相關類似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的完成時間為準),需提供有效的業績證明材料。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5信譽要求:(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能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8 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3.9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10 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 3.11 有意愿參與投標的潛在投標人,可對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和長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區間路燈線槽更換、附屬設施提升及車站亮化提升項目(二標段北海路站至天工路站)同時進行投標,但不得兼中。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獲取招標文件,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證明文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項目經理相關證件(注冊建造師證書、職稱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近三年承擔過的類似項目業績等);
(3)企業資質證書;
(4)企業被授權人身份證;
(5)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6)企業近三年承擔過的類似項目業績資料
(7)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3.5項信譽要求中,要求投標人查詢的相關網站截圖(查詢時間要求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之前)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出不退。? ?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01月09日上午9時0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5.3 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依法另行組織招標。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