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二次)
地區:吉林 類型:招標法規
發布時間: | 2024年12月25日 | 招標編號: |
吉林銀行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二次)?
招標公告
吉林銀行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二次)
招標項目編號:JLTC2024-075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銀行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二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采購,采購人為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服務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銀行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二次);
2.2采購內容:消保智能管控平臺建設(詳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及服務需求);
2.3采購預算:155.76萬元;
2.4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5服務期:
該項目建設要求系統集成實施開發周期如下:(T為入場日期)
T+55天完成系統搭建、開發、自測、聯調測試及本階段文檔交付物編寫;
T+85天完成性能測試、SIT測試、UAT測試及本階段文檔交付物編寫;
T+90天投產上線運行及本階段文檔交付物編寫。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
三.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
3.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國家頒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
3.3、投標人須為原廠商參加本項目投標。
3.4、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銀保監會公布的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業、保險行業、理財機構、貸款機構、信托機構、汽車金融、消費金融等)消保類軟件項目成功實施案例至少3個;
3.5、具有提供金融企業軟件服務5年及以上經驗;
3.6、投標人應當具有CMMI4或以上資質認證。
3.7、投標人應能夠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標后應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若中標人為免稅企業并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則需在中標價基礎上扣減對應行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計算的增值稅稅款;
3.8、投標人除了具備當前主流技術研發能力,還應提供先進的技術解決方案,包括:OCR圖片和文本智能識別、智能推薦技術的集成和應用能力,并支持按照國產化信創要求對項目進行實施。
3.9、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0、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相關供應商的投標均將被拒絕;
3.11、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稅收違法黑名單的投標人,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詳見財庫【2016】125號文)。
3.1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人不能將本項目的整體或部分進行轉包;
3.13、本次招標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進行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須持滿足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以下材料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套: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4.2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為2025年1月16日0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3本項目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采購人另行組織招標。
5.4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3萬元。
注:報名前郵件發送(公司名稱+聯系人電話+參加項目名稱)獲取投標報名表
聯系人:董天? ?15011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