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最新:烏魯木齊地鐵廣告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地區(qū):新疆 類型:招標預告
發(fā)布時間: | 2025年03月04日 | 招標編號: |
2025年度最新:烏魯木齊地鐵廣告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2025-03-04?
招標人烏魯木齊地鐵廣告有限公司
1.項目概況和磋商范圍
1.1項目地點:烏魯木齊市?
1.2服務范圍:為烏魯木齊地鐵廣告有限公司提供及時的法律顧問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詢服務、法律文書審查服務、現場法律咨詢服務、代理甲方參與相關訴訟、仲裁案件的處理、代采購人簽署、送達或接受法律文件、提供普法宣傳服務等。
1.3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參與甲方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協(xié)議的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招標文件的審核、企業(yè)制定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審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對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為乙方提供法律依據;
(5)對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fā)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xié)調、調解;
(7)參與甲方重大涉訴案件、疑難信訪案件的研究討論,代理甲方參與相關訴訟、仲裁案件的處理。
(8)協(xié)助甲方處理重大涉法事件,研究起草有關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法律文書。
(9)對涉及甲方的社會公共事件、突發(fā)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10)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案例分析,參與甲方的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11)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法律、政策、信息。并提出相關建議;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事物。
(13)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戶需求書》。
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期滿一年之日止(具體起止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1.5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自治區(qū)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關工作實際需要。
2.供應商資格條件
2.1供應商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年檢合格的律師事務所,且具有合法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證書合格、有效。
2.2項目負責人要求:須為注冊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從業(yè)年限至少5年(以初次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時間計算),且近3年內至少擔任過一項類似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注:類似項目業(yè)績是指擔任過城市軌道交通相關企業(yè)或建筑行業(yè)法律顧問項目業(yè)績。
2.3人員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律師資格證,且證書合格有效。
2.4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項類似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業(yè)主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類似項目業(yè)績是指擔任過城市軌道交通相關企業(yè)或建筑行業(yè)法律顧問項目業(yè)績。
2.5財務要求:具備財務獨立核算能力,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能出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2.6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競爭性磋商資格被取消狀態(tài);未被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限制或取消競爭性磋商資格;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在最近三年內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近十年企業(yè)、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有行賄犯罪記錄(含尚在處罰期內的)。
2.7其他要求:
2.7.1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磋商。
2.7.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2.8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競爭性磋商。
3.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
供應商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時至 13:30 時,下午 15:30 時至 19:00 時,持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開票信息(加蓋單位公章)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價 500元,售后不退
4.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提交
4.1交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以下簡稱“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7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4.2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注:報名前郵箱發(fā)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